直属一分校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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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1-11-10 09:31:04

 

   根据西开大发〔20214号文件,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回信重要精神,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进一步激发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培养和选拔创新创业人才,扎实做好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备赛工作。

一、参与对象

1.开放教育在籍学生或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

2.年龄要求在 35 周岁以内 ( 198631日以后出生);

3.本次大赛以团队参加,每个团队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超过15人(含团队负责人)。

二、具体内容

(一)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服务模式

或针对生产加工工艺进行创新的改良技术,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

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

须为国家开放大学学历教育在读学生。

(二)创业组

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

册,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 5 年(2016 3 1 日后注册)。

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国家开放大学学历教育在读学生或毕业 5 年内的学生(即 2016 6 月之后的毕业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的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 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 1/3

(三)参赛项目要求

   1. 参加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2.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等;已在主管部门完成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真实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大赛通知发布前,已获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或在2020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总决赛时提供投资协议、投资款证明等佐证材料。

    4. 参赛项目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须尊重中国文化,符合公序良俗。

    5.根据职教赛道相关要求参赛。已获本大赛往届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6. 领导小组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四)学分替换

对《创业基础》课程(即“2”)的学分替换

选修《创业基础》课程的学生可以替换所学专业毕业实践环节中某的一门课程。例如,工商管理专科专业选修《创业基础》课程的学生,成绩合格可替换毕业综合实践模块中的“毕业设计”课程(5学分)(各专业所替换课程见附件2)。

详情请联系辅导员

                                                                                            西安开放大学直属一分校

        20211110